路虎起诉陆风为什么会败诉 路虎陆风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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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起诉陆风为什么会败诉 路虎陆风官司

路虎陆风官司是一起著名的中国汽车 设计侵权案, 起因是路虎指控陆风X7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 这起案件在中国汽车行业中引起了广泛关注, 因为它涉及到了设计侵权、专利无效、不正当竞争等多个法律问题。 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得出的相关信息:

起诉缘由

路虎公司认为陆风X7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和 设计图的著作权。 路虎的专利号为ZL201130436459.3, 申请时间为2011年11月24日, 而陆风的专利号为ZL201330528226.5, 申请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

法律裁定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 认定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陆风X7汽车抄袭了部分路虎揽胜极光设计侵权事实成立。 法院勒令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该款车型,并赔偿捷豹路虎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150万元。 这场诉讼历时3年, 被当作是外企起诉中国品牌汽车设计侵权胜诉的“第一案”。

上诉过程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 提起上诉。 他们在上诉理由中指出,“陆风X7”车型与“揽胜极光”车型在外观上差别巨大, 不构成近似。 他们认为汽车商品具有特殊性, 其品牌、销售场所及渠道、价格等决定了相关公众不会因汽车外观产生混淆误认。

法律 判决

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中, 维持了一审判决, 即认定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陆风X7汽车抄袭了部分路虎揽胜极光设计侵权事实成立。 法院再次勒令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该款车型,并赔偿捷豹路虎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150万元 。

结局及影响

尽管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出了上诉, 但最终最高法维持了北京高院的二审判决, 依然认定陆风专利无效。 此外, 路虎还起诉了陆风不正当竞争和侵犯著作权。 北京市朝阳法院认为, 陆风擅自运用路虎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品外观, 确实构成不正当竞争, 要求陆风X7立即停止销售。

这起官司的结果对中国汽车品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不仅涉及到巨额的经济赔偿, 更对国产汽车企业的设计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警示作用。 这场官司被视为是中国品牌汽车在自主创新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标签: 陆风 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