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信息变化换证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时,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这种信息变化可能包括姓名、国籍、证件号码、住址等的变更。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换证流程:
1. 准备材料:驾驶人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可在驾驶人适应性检测站体检)、原驾驶证及档案。
2. 提交资料:将上述材料提交至车辆管理所,并由业务领导岗审核,业务员启封档案,检查档案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3. 道路驾驶复试合格:经网上查询核实,道路驾驶(科目三)复试合格后,办理转入手续。
4. 保留旧档案: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保留在原驾驶证档案中。
注意事项:
- 如果仅是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驾驶人只需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即可,无需更换新驾驶证。
- 如果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换证,可能会导致驾驶证失效,影响后续的正常使用。
总结:
驾驶证信息变化后的换证期限是三十日,驾驶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换证手续,以确保驾驶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